12月5日广州丨医疗纠纷预防处置与医疗风险管理培训班

2024-11-19
来源:

     各有关单位:

     2024年3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投诉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贯彻《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等,为深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升医学人文关怀,改善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助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医学人文关怀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提升患者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相互尊重、保护隐私、严守法规、加强沟通”为核心原则,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大力开展医学人文教育,加强医学人文关怀,增进医患交流互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为帮助各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投诉管理与医疗纠纷处置机制,加强风险管理,提高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案件的专业能力,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12月5日-8日在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举办“以问题为导向的医院负向事件闭环管理暨医疗纠纷预防处置与医疗风险管理”培训班。培训班邀请长期从事医疗医疗损害鉴定、信访投诉、医疗安全、医患纠纷处理工作的资深专家进行专题讲授,同时结合最新热点案例及难点问题进行座谈与交流。欢迎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24年12月6日—12月8日

报到时间:2024年12月5日全天

会议地点: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外科楼二楼学术会议厅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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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授课专家

邓利强   医学、法学双学士,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任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卫健委现代医院管理能力建设专家委员会医院法律实务分委会副主任委员。

罗 刚   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西南医科大学法学院院长、《医学与法学》期刊主编、西南政法大学·西南医科大学医事法学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国家级一流课程《医事法学》课程负责人。四川省医学会医事法学与医事服务专委会副主任委员。

岳   霞   法医学博士,主任法医师,硕士生导师,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医疗损害鉴定组负责人,广东省、市两级司法鉴定协会法医病理专业委员会秘书,广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专家库成员。

仇永贵   卫生法学方向硕士生导师,具有律师、司法鉴定人、高校教师等资质,南通大学附属医院门诊部主任、司法鉴定所负责人,任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医学会医事法学分会候主任委员。

关小倩   医学博士,主任医师,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医务部主任,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医学教育协会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医院协会医院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

樊   荣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医患关系办公室主任。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患者安全与医患关系研究中心委员,北京医患和谐促进会副秘书长、常务委员,北京医学会医政准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评审专家库成员。

于   宏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科、投诉管理科科长,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医学会医事法学分会委员,广东省医院协会维权自律与医患关系管理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四、参加对象

1、各地卫健委(局)分管领导、医政处(科、股)、法规处(科、股)、医疗服务监管处(科)主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医务处(科)、质控科、质管科、法制科、医患办、安全办、投诉办及产科、骨科、急诊、新生儿室、血液透析室等临床高风险临床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3、各地医疗卫生行业学会相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五、授课方式、费用

培训费1800元/人(含6-8日会议中餐),为方便与会代表沟通交流,参会代表住宿由会务组统一预订,食宿费用各单位自理,开具发票回单位报销。本次培训班由北京中创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承办并代收款项,出具培训费发票。

六、学分证书:

培训结束授予国家级I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6分。

七、参会须知:

因会议控制人数,参会人员需提前报名,无报名的不接受参会,请填写报名回执表并于11月30日之前发送至13520780100@163.com邮箱。

八、联系方式

会务负责人:李叶飞

手机/微信:13520780100

电话/传真:010-52435977

报名邮箱:13520780100@163.com


欢迎来电或添加微信索取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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