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医疗安全与医疗风险防范管理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化和民众维权意识的显著增强,构建和谐互信的医患关系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当前,医疗环境复杂多变,医疗机构不仅需要提供高质量的诊疗服务,还必须具备高效的风险预警、纠纷化解及依法应对能力。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机构仍存在“重技术、轻沟通”、“重处置、轻防范”的倾向,导致医患沟通不畅、投诉初期处理不当、法律证据意识薄弱、应急预案流于形式等问题频发,这些痛点已成为引发和升级医疗纠纷、损害机构声誉、甚至造成不必要经济损失的核心因素。
为此,北京卫生法学会联合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举办“医疗安全与医疗风险防范管理实务”培训班,培训班由长期从事医疗安全和投诉管理、风险管理、医患纠纷处理工作的资深专家进行精细化、系统性讲解,同时结合最新热点案例及难点问题进行座谈与交流。欢迎各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学习与交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卫生法学会
协办单位: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承办单位:北京中创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二、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7日—11月30日(27日全天报到)
会议地点: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外科楼二楼学术会议厅
会议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83号
二、日程安排:
最终课程安排以报到时发放的为准。
三、授课专家:
岳 霞 法医学博士,主任法医师,硕士生导师,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医疗损害鉴定组负责人,广东省、市两级司法鉴定协会法医病理专业委员会秘书,广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专家库成员。
关小倩 医学博士,主任医师,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医务部主任,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医学教育协会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医院协会医院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
于 宏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医师培训工程--中华医学人文培训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医学会医事法学分会委员;广东省医院协会维权自律与医患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等。
樊 荣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导师;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医师协会、北京大学患者安全与医患关系研究中心委员;北京医患和谐促进会副会长等。
吴志明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医保处副处长兼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从事医院医保和医务管理工作14年,参编由国家医保局组编的DIP操作指南。广东省医院协会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专业委员会第三届青年委员会主任委员;广东省医学会第二届医事法学专科分会学组成员。
李欣慧 法学博士、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党委办公室主任兼医务社工部主任、副研究员;医务社会工作教研室主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委员。
邹 毅 律师、临床法医师,广东恩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党支部书记。历任三甲医院医务部副主任、医患办主任,法医临床、病理、物证司法鉴定人,广东省医学会医事法学分会委员。拥有十多年一线处理医疗纠纷、不良事件管理工作经验,参与医疗事故、医疗损害鉴定两百余宗,代理医疗损害诉讼案件百余宗。
四、参加对象:
1、各地卫健委(局)分管领导、医政处(科、股)、应急处(科)主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医务处(科)、质控科、质管科、法制科、医患办、安全办、投诉办及产科、骨科、急诊、新生儿室、血液透析室等临床高风险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3、各地医疗卫生行业学会相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4、各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五、费用说明:
培训费1800元/人(含28日-30日午餐),为方便与会代表沟通交流,参会代表住宿由会务组统一预订,食宿费用各单位自理,开具发票回单位报销。本次培训班由北京中创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承办并代收款项,出具培训费发票。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北京中创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大兴红星支行
账 号:0200053109000023954
六、学分证书:
培训班授予广东省级I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10分,请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现场刷卡授分,会后不予补录。
七、参会须知:
请将填好的《报名表》以邮件或微信的形式发至会务组,或扫描下方报名二维码提交报名,会务组将在开班前一周通过邮件或微信的形式传发《报到通知》,告知报到地点、具体日程安排等事宜。
八、联系方式:
会务负责人:李叶飞
手机/微信:13520780100
电话/传真:010-67927392
报名邮箱:135207801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