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形势下医疗纠纷预防处置与舆情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4年3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投诉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贯彻《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等,2024年9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医学人文关怀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学人文关怀,提升医务人员沟通能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从源头上减少患者投诉量,积极化解存量纠纷。
基于以上目标,我会拟举办“新形势下医疗纠纷预防处置与舆情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班由长期从事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风险管理、医患纠纷处理工作的资深专家进行精细化、系统性讲解,同时结合最新热点案例及难点问题进行座谈与交流。欢迎各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学习与交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卫生法学会
承办单位:北京中创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二、时间、地点及方式
会议时间:2025年10月30日—11月02日(30日全天报到)
会议地点:四川·成都
举办形式:分会场直播、现场教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三、培训内容
1、新形势下投诉纠纷案例剖析解读;
2、新形势下病历书写与管理;
3、关键医疗风险的识别与多维度防范;
4、“枫桥模式”多元化医疗纠纷处置的前沿探索;
5、医学人文背景下的医患沟通管理;
6、医疗法治背景下的医事法律管理;
7、危急值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8、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
9、术前、疑难病例、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管理;
10、自媒体时代医疗机构舆情管理与应对策略。
四、拟邀授课专家
刘 宇 北京卫生法学会会长,北京医患和谐促进会副会长。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医药法律与伦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医师维权律师团成员;中华医院管理杂志审稿专家等。
樊 荣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导师;西南医科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医师协会、北京大学患者安全与医患关系研究中心委员;北京医患和谐促进会副会长等。
于 宏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部负责人、医务科长。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医师培训工程--中华医学人文培训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医学会医事法学分会委员;广东省医院协会维权自律与医患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等。
张少毅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法务部部长。中国医药卫生文化协会医疗风险与保险研究分会常委,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专家库成员;四川省医学会医事法学与医事服务专委会常委等。
五、参加对象
1、各地卫健委(局)分管领导;医政医管处(科、股)、应急处(科、股)、法规处(科)主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医务处(科)、护理部、质控科、法制科、医患纠纷办、医疗安全办、投诉办、法监科及产科、骨科、急诊、新生儿室、血液透析室等临床高风险临床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3、各地医疗卫生行业学会相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4、各地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领导及业务骨干。
六、本次培训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赠送华医网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卡,可在掌上华医选学课程后申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5分。
七、收费标准
1、培训费1680元/人(含会议期间午餐),同一单位报名五人赠送本课程直播视频回放观看。为方便与会学员沟通交流,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直播分会场4980元/单位,提供电子版讲义。课程视频同步直播至医疗机构,医院需具备4M网速、电脑、投影及音箱即可在医院会议室组织人员网络同步学习,课程结束后可回放一个月。
3、本培训班由北京中创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承办并出具报销凭证。
对公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北京中创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大兴支行
账 号:0200053109000023954
八、参会须知
请将填好的《报名表》以邮件或微信的形式发至会务组,或扫描下方报名二维码提交报名,会务组将在开班前一周通过邮件或微信的形式传发《报到通知》,告知报到地点、具体日程安排等事宜。
九、联系方式
会务负责人:李叶飞
手机/微信:13520780100
电话/传真:010-67927392
报名邮箱:135207801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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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卫生法学会
2025年9月10日